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秸秆颗粒、稻壳颗粒及木质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蒋佴村;
建设单位:泰州市鸣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4652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由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产生的粉尘。
粉碎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降尘室降尘,未收集到的少量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计算得本项目无污染物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计算得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建食堂、宿舍等公用设施,员工借用蒋佴村村委会公共生活设施,无生活废水产生,故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体的水质类别。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约为75~80dB。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基础加固;在压力机所在车间设置减振沟;室内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同时加上建筑物隔声,噪声衰减值可达25
dB(A)以上,经计算,本项目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降尘室产生的粉尘,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鸣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蒋佴村;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25-84587267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