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太和轻合金水平液态成型铝合金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苏州路1号;
建设单位:江苏太和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依托现有,不新增。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
扩建项目熔炼工序产生熔铝烟尘(颗粒物)和经“低氮燃烧”处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集气罩收集由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均质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开式循环冷却水塔定排水和纯水制水浓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跃进河,最终汇入新通扬运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最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剥皮机、超声波无损探伤机、切断装置、熔化炉、水平铸造线、均质炉等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声级约在65~80dB(A)。设备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铝渣、废蓖麻油、废切削液、废金属屑、不合格品、废金属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除尘灰、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抹布。不合格品、废金属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自行贮存委托利用;废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自行贮存收集外售;废铝渣、废蓖麻油、废切削液、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抹布、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次扩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太和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苏州路1号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文竹路8号凯润大厦02、03栋2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