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性能铝锆碳高温新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及工程管理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工业集中区鑫锦路8号;
建设单位:江苏高鑫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28500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混炼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烧制过程产生的有机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破碎、混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项目烧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焚烧炉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6#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15m高排气筒6#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泰州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中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的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存放、取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破碎混炼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烧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
经计算得本项目无污染物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计算得卫生防护距离为在改建项目生产区边界外100米组成的包络线,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在厂区周围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对废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2)废水
改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增加员工,无生活污水新增。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河流水质无影响,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质现状。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约为80~9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基础加固;设置减振沟;室内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同时加上种植绿化,建筑物隔声,噪声衰减值可达25 dB(A)以上,经计算,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均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合格品及收集尘由单位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高鑫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工业集中区鑫锦路8号
环评单位名称:泰州源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华府16号楼5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