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盾构机刀具及地质勘探仪器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润娄路68号;
建设单位:江苏锐之锋工程刀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3333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和热处理油烟。建设项目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置后于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置后于1#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车间加强通风后于1#车间无组织排放。热处理油烟经自带的油雾分离器收集处置后于2#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经加强通风后,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预计营运后江苏锐之锋工程刀具有限公司边界无明显异味,不会降低环境质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废砂轮片、沉降尘、收集尘、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废砂轮片、沉降尘、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营运期最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车床、铣床、加工中心、真空淬火炉、低真空回火炉等设备,其噪声级一般在70~90dB(A)。设备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锐之锋工程刀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润娄路68号
环评单位名称:泰州源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华府16号楼504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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