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子元器件制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扬帆创业园C4栋;
建设单位:江苏南洋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500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烧结、灌胶、上壳、清洗、真空脱泡、高温固化、包封、装配、烘干、激光打标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烧结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经排放系统或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锡及其化合物经排放系统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四周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棉球、废焊片盒、边角料、生活垃圾、废胶桶、废二氯甲烷、废活性炭、废锡膏瓶、废玻璃瓶、废塑料瓶、废塑料桶。其中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棉球、边角料、废焊片盒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抹布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胶桶集中收集后回用;废二氯甲烷、废活性炭、废锡膏瓶、废玻璃瓶、废塑料瓶、废塑料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南洋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扬帆创业园C4栋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文竹路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