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宇辉码头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淮海西路1118号;
建设单位:江苏宇辉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466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起重机卸货扬尘、原料暂存堆放产生的堆场扬尘、铲车装卸扬尘和道路扬尘,通过洒水抑尘、安装密闭防尘罩、防尘帘、导料槽、路面硬化、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应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整体码头用地边界外扩50m,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冲洗废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四支河经黄村河最终排入新通扬运河;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码头地面冲洗用水、机械冲洗用水和抑尘用水;船舶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双寿社区居民委员会接收处置,船舶舱底油污水经含油污水收集桶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常州市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河流。
(3)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后方厂区生产线,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
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宇辉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淮海西路1118号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际生态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