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码头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站前路18号;
建设单位:江苏富民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1328 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卸船、卸货、道路、装货、装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卸船、装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货物洒水、雾炮机、种植绿化林带等措施治理后无组织排放;卸货、装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防尘罩、防尘帘、防尘网、雾炮机、洒水车等措施治理后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经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等措施治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环境质量。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陆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码头道路冲洗废水、装卸机械冲洗废水等。其中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分别由含油污水收集桶和生活污水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处置。陆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厕所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即经化粪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装卸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作为码头冲洗用水、机械冲洗用水、绿化用水和抑尘用水。因此本项目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对周边河流水质无影响,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质现状。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均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一般固废由其他单位清运处理,不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吊机、移动皮带输送机、装载车、雾炮机、到港船舶等,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震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贡献值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相应标准要求,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富民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站前路18号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文竹路8号凯润大厦2号楼3楼
联系人:朱智强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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