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博程钣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钣金件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夏棋村村南工业集中区2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苏博程钣金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700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液化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工序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切割、打磨粉尘拟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5%;焊接烟尘拟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5%;喷塑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9%;有机废气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液化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和喷塑粉尘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机废气VOCs可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和表5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液化气燃烧废气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及《长三角地区 2019-2020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6.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产品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产品清洗废水采用隔油+絮凝沉淀+精密过滤芯过滤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标准后回用。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和集尘灰,废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出售,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包括脱脂槽渣、硅烷化槽渣、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和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厂房危废仓库,交由委托的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博程钣金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夏棋村村南工业集中区2号厂房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文竹路8号凯润大厦2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