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船舶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民营经济产业中心;
建设单位:泰州市中源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占地面积:7500 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打磨过程产生的打磨粉尘、喷砂过程产生的抛丸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和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VOCs和颗粒物)。焊接烟尘经中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和抛丸室一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一并于15m高排气筒1#排放;抛丸室二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于1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切割、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部分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
计算得本项目无污染物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计算得卫生防护距离为在生产区边界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在厂区周围种植部分绿化带,选择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对废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2)废水
本项目水压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全厂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至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四支河经黄村河最终汇入新通扬运河。因此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故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质现状。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均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废钢丸、边角料、废焊材、收集尘、不合格品由单位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约为80~9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基础加固;在车间设置减振沟;室内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同时加上种植绿化,建筑物隔声,噪声衰减值可达15~25 dB(A),经计算,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中源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民营经济产业中心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文竹路8号凯润大厦2号楼3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