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砂轮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陶庄镇工业园区18号;
建设单位:兴化市锐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9100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酚类和甲醛)和颗粒物。混料过程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硬化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8%),收集后的废气通入一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器+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颗粒物净化效率98.5%,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90%),最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目前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暂未铺设到位,生活污水(576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待远期接管后排入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单台噪声值约为70~9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隔声、减振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材、废渣、收集尘、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板、废酚醛树脂包装桶和废液压油。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废包材、废渣和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板、废酚醛树脂包装桶和废液压油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化市锐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兴化市陶庄镇工业园区18号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D座209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