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粉刷砂浆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泰州市高士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592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粉尘、原料入储罐产生的储罐粉尘、打包粉尘、汽车动力起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装卸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逸散量,处理效率为80%,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1#水泥储罐粉尘、2#水泥储罐、石膏储罐和重钙储罐粉尘均各采取一套仓顶式高效布袋除尘器+洒水降尘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8%,洒水降尘处理效率为85%,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打包粉尘采取管道收集+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因项目建设地点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完成,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张甸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周山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薄膜、废包装袋和收集尘,废包装薄膜和废包装袋经厂内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收集尘经厂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柴油桶,由厂家回收回用于原途;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高士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产业园内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D座209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07日至2020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