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机电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朝阳路66号;
建设单位:兴化金马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987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下料粉尘、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工序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下料粉尘和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采取负压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H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VOCs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H2”处理系统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H2高空排放。下料粉尘、打磨粉尘和喷塑粉尘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机废气VOCs可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和表5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及《长三角地区 2019-2020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6.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兴化市大垛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塘港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经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所以本项目对当地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和集尘灰,废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出售,集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固废包括废切削液、废灯管、废催化板和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厂房危废暂存库,交由委托的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化金马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兴化市大垛镇工业园区朝阳路66号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D座209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8080818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