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姜堰区益民精神病医院迁址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姜堰区229省道西侧、天目路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公园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6752.91 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分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种类有:硫化物、氨、硫醇、甲基硫、粪臭素等。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产生量为NH3:0.00019kg/h,1.646kg/a,H2S:0.000007kg/h,0.064kg/a(一期,二期建成后NH3:0.00022kg/h,1.9kg/a,H2S:0.000008kg/h,0.0074kg/a),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中表3 标准。
计算得本项目无污染物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计算得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边界100m,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看诊人员生活用水、病房医疗用水、绿化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730t/a(一期,二期建成后876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医疗废水15814t/a(一期,二期建成后17520t/a))一同接入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四支河经黄村河最终汇入新通扬运河。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边水质现状。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车辆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约为70~8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基础加固;在车间设置减振沟;室内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同时加上建筑物隔声,噪声衰减值可达15dB(A)以上,经计算,本项目北侧边界噪声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区标准,其他边界达2类标准。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集中在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每日清理。医疗垃圾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公园村村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姜堰区229省道西侧、天目路南侧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际生态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3357365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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