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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永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设备柜壳、设备骨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泰州环境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9/9 点击次数:2523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设备柜壳、设备骨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姜堰经济开发区富民创业园

建设单位:泰州市永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4000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废气、喷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加热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喷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加热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喷塑废气经集气装置引至布袋除尘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加热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引至“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有组织排放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废气、喷塑过程未能收集到的废气以及加热固化过程未能收集到的废气,其中焊接/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粉尘除尘器处理后在焊接/打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喷塑废气与无组织加热固化废气经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

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可知,本项目无污染物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需分别以生产车间与焊接/打磨车间为界分别设置100m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见附图3项目周围300米环境图,由图可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今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水洗废水与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除油水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至泰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四支河,经黄村河最终排入新通扬运河。废水接管达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B级标准,尾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室内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以及种植绿化带后实现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所以该项目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塑粉、除尘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脱脂粉包装袋、废硅烷剂桶,硅烷废液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布袋除尘收集的塑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下料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出售处置,除尘灰、脱脂粉包装袋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硅烷废液、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与废硅烷剂桶经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因此本项目固废均经过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市永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姜堰经济开发区富民创业园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际生态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25-84587267

邮箱:13988188@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999日至2019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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